经基层推荐、群众评议、行业代表评议和评议会综合审议,拟确定阿克陶县木吉乡木吉村第四小组组长阿布都加帕尔·猛德等14例为2022年第二季度“新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1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公示期间,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,均可来电、来信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反映。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单位请加盖公章,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。电话:0991-2391881。地址: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民道德建设处,邮政编码:830003。
助人为乐(4例)
阿布都加帕尔·猛德 阿克陶县木吉乡木吉村第四小组组长
李斌 伊犁畅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
阿不来提·玉素甫 乌什县燕山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
生前系喀什市西域大道星光小区居民
见义勇为(2例)
生前系于田县英巴格乡新园村洒水车驾驶员
何阳 托克逊县托克逊镇滨河社区党总支书记
诚实守信(2例)
张伟 精河县杞惠好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
刘俊浩 山水集团新疆运营区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
敬业奉献(3例)
李强 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队清洁工
海力其汗·玉素甫 吐鲁番市高昌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退休干部(农艺推广研究员)
戴爱梅 博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推广研究员
孝老爱亲(3例)
周晶晶 哈密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科长
夏松豪 沙湾市第二小学体育教师
艾吾孜罕·艾合麦提 策勒县机关工委退休干部